农业产业化

更新时间:2024-09-07 06:51

农业产业化(industrial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e)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它实质上是指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基本思路

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思路是: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类型主要有:市场连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科教结合型、专业协会带动型。

发展趋势

《中国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06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2011年4月20日,商务部、财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 年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四川和陕西等省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通知明确工作的市场化运作,鼓励地方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税收、资金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对纳入试点的项目,中央财政将提供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据统计,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919、19109 元,2000-2010年间,其复合增速分别为10.1%、11.8%。《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目标为,截止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至8310元以上,“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在7%以上。农产品流通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产业之一。据统计,2010年中国生产的农产品商品量约为16亿吨(不计木材),较2005年增长29.6%,高出同期总产量增速12.3个百分点。而2010年中国进入流通领域的实体农产品的价值总额为2.24万亿元,占当年社会物流总额的1.78%;亿元以上的农产品交易市场1672个,成交总额1.61万亿元,其中以批发为主的市场有979个,成交额1.39万亿元;以零售为主的市场有693个,成交额0.22万亿元。同年,中国农贸市场数量稳定在2.5万家左右,与农产品零售相关的超市连锁总店(含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568家,门店数量4.0113万家,商品销售总额5893.96亿元。

不过,中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还不健全,基础设施总体薄弱、信息不对称、产销组织化偏低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稳步提高,农业和宏观经济的互动性增强,农产品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性增强,鲜活农产品市场波动加剧,部分地区出现买难、卖难交替的情况,价格的暴涨暴跌也时有发生,应尽快推进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发展。

财政部发布消息,中央财政将下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05亿元,大力支持以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农业竞争力。财政部的举措无疑为农村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方向和引导作用。

农村扶贫攻坚工作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地方政府推动农民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不能仅限于引导农民积极种植,更应当通过各种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推动农业产业化,加强农业产业集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开拓农民增产和增收的渠道,并在适当的时候,拓展农业产业链,发展食品产业园区,提升县域农业的竞争力,从而真正确立“一县一特”产业政策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农民扶贫致富工作提供长久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基本特征

简介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传统封闭的农业生产经营相比,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市场化

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的起点和归宿。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必须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改变传统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自我服务的封闭式状态,其资源配置、生产要素组合生产资料和产品购销等靠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和实现。

区域化

即农业产业化的农副产品生产,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形成比较稳定的区域化的生产基地,以防生产布局过于分散造成管理不便和生产不稳定。

专业化

即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专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等等,这些只有通过专业化才能实现。特别是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基础的农副产品生产,要求把小而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在保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稳定的基础上,扩大农户外部规模,解决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现代农业要求的适度规模之间的矛盾。

规模化

生产经营规模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条件,其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只有达到相当的规模,才能达到产业化的标准。农业产业化只有具备一定的规模,才能增强辐射力、带动力和竞争力,提高规模效益

一体化

即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龙”型产业链,使各环节参与主体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同兴衰、共命运的利益共同体。这是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所在。

集约化

农业产业化的生产经营活动要符合“三高”要求,即科技含量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效益高。

社会化

服务体系社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建立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对一体化的各组成部分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经营、管理等的全程服务,促进各生产经营要素直接、紧密、有效的结合和运行。

企业化

即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化。不仅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应是规范的企业化运作,而且其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了适应龙头企业的工商业运行的计划性、规范性和标准化的要求,应由传统农业向规模化的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发展,要求加强企业化经营与管理

上述特点说明,农业产业化的内涵非常丰富,而且从这些丰富的内涵中,还可以引伸出其他许多外延作用和意义。例如对乡镇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的作用,对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镇化的推动作用等等。

特点介绍

一是中西部地区整体跟进,整体发展水平提高。据二00二年底对农业产业化的统计,全国有各类产业化组织总数九万四千多个,比二000年增长了百分之四十一点六,同时中西部涌现了一批双汇蒙牛排头兵,体现了中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巨大潜力。

二是产业化领域拓宽,龙头组织结构区域合理。越来越体现出农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展现了农业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产业化组织按产业分类,种植类占百分之四十四点八,畜牧业占百分之二十四点一,水产化组织占百分之八点二,林特产业占百分之十点四,还有其他类型占百分之十点五。

三是产业化发展动力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和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和内在的动力。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比较稳定的利益连接方式所占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七十七点八。

四是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在产业化发展中,龙头企业处于市场竞争的最前沿,他们通过优化资本结构,采取兼并联合、股份改造等多种方式进行改制,不断增强自身的活力,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发源地

山东省潍坊市是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诞生在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1992至1993年间,并不是偶然的。它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多种矛盾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新路子的必然结果。从潍坊的情况看,当时市场取向的农村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阶段性成果,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在前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农民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生产多了砍、少了赶、一哄而上、一哄而下、大贵大贱、大起大落的情况多次反复出现;农民生产规模小,农产品批量小,质量差,履约率低,很难进入大市场、大流通

二是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不协调,农业比较效益低,与其他产业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矛盾更加尖锐。农民务农积极性不高,投入严重不足,农民收入增长减缓,农业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是农业领域市场法规不配套、不完善,农村经济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趋明显。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农产品加工经营者或者抢收抢购,或者拒收拒购,农民或者待价而沽,或者有货难售,各方之间缺少利益连接机制经济行为随意性很大,影响了农业稳定发展。

这些矛盾和问题,说明农业这个国民经济基础产业还比较脆弱,缺少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原有的农业运行机制和生产经营方式显然已经不适应现代农业高速发展的要求,需要探索一种更高层次、更加适应生产力水平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方式。党的十四大做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决策,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探索农业发展新路子的要求就显得更加迫切。

根据上述情况,潍坊市认真总结了诸城市贸工农一体化寿光市依靠市场带动发展农村经济、寒亭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和高密市实行区域种养等做法和经验,组织力量出国考察学习了日本农协、法国农业联合体、美国垂直一体化农业公司等管理现代化农业的先进经验。通过总结、对比、借鉴,全市上下形成了共识:要克服和解决农村改革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摆脱农业困境,就必须按照产业化的要求来组织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尽快形成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国内外市场的产业化、系列化生产经营体系。市委、市政府在反复讨论、统一思想的基础上,于1992年明确提出了“农业产业化”,1993年初正式做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其基本内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围绕主导产业,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于一体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基本思路是: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确立主导产业,就是充分发挥当地优势,按照市场需求,选择那些市场容量大、单位产出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和产品作为开发重点,把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融为一体,形成产业优势。实行区域布局,就是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展多种专业生产区和各类专业乡镇、专业村、户,建立各具特色的商品生产基地。依靠龙头带动,就是组建和扶持外联市场,内联千家万户,集信息、科研、加工、运销、服务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龙头企业集团,带动广大农民将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发展规模经营,就是围绕提高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商品率,优化组合生产要素,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大规模、大批量地组织生产和经营,形成规模优势,实现最佳效益。二十几年来,潍坊市按照这一思路,坚持不懈地探索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相关提出

简介

农业产业化发源于山东省潍坊,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农业产业化的是怎样发源于潍坊,又是怎样进入中央决策,逐步推广全国的呢?这需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开始。

1992年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之后,时任山东省委书记的姜春云、省长赵志浩于11月20日至12月1日,到潍坊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和省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行调研,调研结束时向陪同其调研的时任潍坊市委书记的赵长风,市委副书记、市长齐乃贵,市委副书记刘峰岫等领导同志交待了一项任务,即在潍坊商品经济大合唱、贸工农一体化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探索新的更高层次的农业发展机制。这是潍坊农业产业化诞生的直接背景。

1993年

1993年初,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潍坊市委领导同志组织市委办公室、研究室、市农委等部门的同志,在广泛调查研究、全面总结潍坊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产业化”这个对中国农业发展具有历史性重大影响的概念。

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进行了长时间的反复推敲和提炼,最初概括为“发展主导产业,坚持区域布局,突出龙头带动,实现规模效益”。后又修改为“立足主导产业,形成区域发展,发挥龙头作用,发展规模经营”。最后确定为“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至此,据查全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史上还未发现“农业产业化”这一名词概念。

1993年3月中旬开始,市委领导同志组织市委办公室、研究室、市农委的同志着手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的文件起草工作。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委领导同志先后深入昌邑市(因该市上世纪七、八年代乡镇企业发展较快,曾把乡镇企业称作龙型经济,实际是后来的农业龙头企业的雏型)、寿光市(因该市市场带动农来农村经济发展比较快,具有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良好基础)、寒亭区(因该区以双羊镇全镇发展猪鬃刷子为代表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的形式的典型)、诸城市(因该市是商品经济大合唱、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已初具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也是最易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地方)、安丘市(因该市当时的大姜、大蒜、大葱等主导产业已形成规模经营),还有昌乐、高密等县市广泛调查研究,并且一方面调查研究,另一方面与这些县市区的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交谈,对农业产业化进行广泛发动。至1993年5月20日,《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按照农业产业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地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导的意见》的文件稿初步形成,市委领导与起草文件的同志们进行了5次重大修改。5月23日,此件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定稿,5月25日正式印发。经查实,这是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史上第一个以一级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文件。以这个文件为标志,潍坊在全国率先提出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拉开序幕。

潍坊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战略在全省、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巨大轰动,也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省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多次来潍坊指导、总结和推广农业产业化,省农委组成专门调查组,赴潍坊深入调查,形成的《关于按产业化组织发展农业的初步设想与建议》的调查报告,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中旬在《参阅件》上转发。

1993年10月11日和12日,《农民日报》分两次在显著位置发表了记者张德修李占祥采写的长篇通讯《轻舟正过万重山---山东各级领导抓住产业化带领农民闯市场思路考》上篇和下篇,这是中国关于农业产业化的第一篇报道。报纸在编者按中指出:“通讯《轻舟正过万重山》写的是山东省各级领导在带领农民闯市场中形成的思路、办法和措施,值得正在领导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的各级参考。”这是对农业产业化经验具有普遍意义的第一个说法。其下篇中用黑体显明标题“潍坊:农业产业化发源地”。这是国家级媒体第一次也是最早界定潍坊是农业产业化发源地。以此为发端,各新闻媒介纷纷编发一系列产业化的典型报道评介文章。

1994年

1994年,山东省委印发1号文件,号召全省推广潍坊农业产业化经验,并要求按照产业化组织农业生产,山东省农业产业化战略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在省里发文件的同时,各地市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在全省迅速掀起了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热潮。

1994年11月初,省领导带领农委及潍坊市的负责同志专程向时任国务委员的陈俊生同志作了汇报,陈俊生同志当即表示,山东又对全国农业做出了一大贡献,并批示将汇报提纲在国务院《参阅件》上予以转发。国家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负责同志也对山东提出的思路和方案表示赞赏,并在资金上给予了很大支持。

1995年

1995年3月22日,《农民日报发表《产业化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在全国大报上第一次提出“产业化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产业化是农村改革自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又一次飞跃”。同年5月2日,《农民日报》一版头条发表评论员文章《积极稳妥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全国大报中第一篇正面肯定农业产业化的评论员文章。

1995年下半年,温家宝同志来山东视察农村工作,对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995年11月初,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意见,《人民日报》派出时任经济部主任的艾丰同志和记者潘承凡同志,专程赴潍坊就农业产业化问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酝酿人民日报社论的起草。就艾丰同志起草的社论初稿,潍坊市领导同志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1995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以大社论的规格、超常规的篇幅发表社论《论农业产业化》,并配发三篇述评。这篇社论的发表,基本结束了对潍坊农业产业化名词概念及内涵为期三年的争论。至此,农业产业化思想在全国得到了广泛传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这既为这一新的农业发展思路进入中央决策奠定了思想舆论基础,又为农业产业化在全国的推行和实施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1996年

1996年2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致信供销社全国代表会议时第一次提出“引导农民进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同年6月4日,江泽民同志视察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农业发展也要靠两个转变”的重要思想,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他在讲话中对产业化给予充分肯定,为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2001年

2001年10月,全国农业产业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潍坊召开,100多名省、市、自治区和地市党政分管领导、70多个中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同志到会讲话,会议主要解决了潍坊农业产业化如何进一步推广全国的问题。

多年来,江泽民、胡锦涛、李鹏、朱镕基、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瑞环等五十多名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多次前来潍坊考察,对潍坊农业产业化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全国所有省份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农业、财政、金融、经贸、外经贸、供销等系统的有关负责同志也都先后多次参观考察潍坊农业产业化。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7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及领导人纷纷慕名而来,就潍坊农业产业化问题进行考察探讨,仅2008年潍坊市就接待国内外农业产业化考察团(组)几百个。

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上一次重大的革命,对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艾丰与农业产业化

艾丰简介

笔 名: 文牛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38

民 族: 汉族

原名艾宝元,河北玉田人。中共党员。196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1981年又毕业于社科院研究生院。历任北京电台编辑、记者,《人民日报》机动记者及经济部主任、编委,高级记者。1977年开始发表作品。199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报告文学、散文集《思考的笔》,报告文学《背水之战》、《王守信集团破获始末》,长篇报告文学《沧海·桑田、乐园》,格言集《智慧人生》,系列杂文《旅游杂侃》,专著《中介论》,电视专题片撰稿《世纪的挑战》(已录制播出),主编《新闻文化研究》等。专著《新闻采访方法论》获中国社会科学吴玉章奖。

三篇述评

艾丰对“三农”的大贡献,是较早总结、提升和推广“农业产业化”这一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

“农业产业化,同包产到户一样,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发明。”艾丰对笔者说过,“这个词不是我发明的,我所做的工作是总结、提升和推广。山东潍坊每年四月召开国际风筝节,从1994年开始,在风筝节期间,都由《人民日报》经济部、《求是》杂志经济部和潍坊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某一个主题的论坛。1995年论坛的主题就是‘农业产业化’。会上介绍了当地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情况和经验。我觉得农业产业化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有在全国作为农村工作一个基本战略提出来并加以推广的必要。会后又和经济部的一个同志做了深入的调查,回来后写了三篇报道,并用心写了一篇《人民日报》社论,题目就叫做《论农业产业化》,这篇社论经中央审定以后发表了。”

这个举动,影响很大。农业专家丁力在最近所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历程、理论与政策》演讲中评价:“当时浙江、广东等省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了产业化的实践,在理论和政策上有些探索,但其中山东的理论概括比较早,提出农业产业化的概念。《人民日报》的艾丰等同志到山东调查,和山东同志一起提炼观点,发表社论,把这个概念推广到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论农业产业化》的社论和相关的三篇报道,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创造出了中国农业历史上最为耀眼的辉煌,但此后农业发展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风顺船轻。1984年农业大丰收,却引发了影响久远的“仓容危机”,农民们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无处销售。1984年以后,粮食产量6年徘徊,进入90年代再度低速增长;棉花产量再也没有接近过1984年那个高峰;农民收入增长一度停滞;城乡收入比由1983年1?7∶1到1993年2?53∶1;农业投入逐年减少;农业生产始终未能摆脱“少了喊,多了砍”的怪圈。如何继续前进?山东潍坊的“农业产业化”探索,让人眼前一亮。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扑面而来的农业产业化热浪及其所显示的强大生命力,强烈地感染着艾丰,激发着他写作的灵感。

回京后,经过长久的思考,艾丰同记者潘承凡合作,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四易其稿,写就“山东潍坊农业产业化述评”三篇大稿,即《必由之路》、《造就一种新关系新格局》、《更广更深更实的思考》,于1995年12月11日、13日、14日在《人民日报》重要版面连续登载。

艾丰认为,这样重大的问题,光写新闻报道是不够的,写一般的评论甚或是评论员文章,也是不够的,一般要写一篇有足够分量的社论,而且题目要用大字眼。于是用了《论农业产业化》这个庄重的题目。社论发表于《必由之路》见报的同一天,1995年12月11日,位置是《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篇幅是2600字,四分之一版。这篇社论分析和阐述了“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各个问题:

产生的历史背景:在农村改革两个发明——包产到户和乡镇企业出现之后,需要一种把以往的发明联结起来,总体提升农村改革的方式,农业产业化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应运而生的。

农业产业化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包产到户多年不变,市场经济越来越发展的趋势不变的前提下,把千家万户的分散农民和越来越大的市场相衔接。

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它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

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发展龙头企业。简言之,改造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使之和市场接轨,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

社论和报道有两个重要突破。一个是总结性的突破,艾丰着眼于农村经济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经济环境“两个不能变”这一前提,鲜明地提出农业产业化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把“千家万户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越来越连通一气的大市场之间”联结起来的问题。另一个是提法上的突破,艾丰套用毛泽东提出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产业化”。后面这句话也流行了。

1996年1月1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会议的信》中,明确提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强烈要求。”这句话,对《人民日报》社论《论农业产业化》把“千家万户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越来越连通一气的大市场之间”相衔接的表述,做了改进,“千家万户”与“千变万化”相对称,修辞上更好了,更上口了。

《人民日报》关于农业产业化的系列稿件发表及其被中央领导认可,极大地推动了潍坊等地模式在全国的推广。

农业产业化争论

1996年,艾丰到了经济日报社。当年,一位副总编辑开会回来,对艾丰说,有人给中央写信,提出“农业产业化”提法不科学,以后不要再提了。

艾丰闻言一惊,江泽民的信中都使用了这个概念,为什么会错了呢?“不行,让这个提法被认可,我是始作俑者,这事我要搞清楚。”

通过组织他了解到这是摘登了中国社科院一位学者给中央领导的信访简报。信中讲到报刊上当前一些提法不科学,其中第一条就是“农业产业化”。

这位学者认为“农业产业化”提法不科学的理由是:农业本身就是第一产业,还要提什么产业化?在理论上、逻辑上不通。艾丰决心辩个明白。

为此,艾丰找来了西方《产业经济学》原作进行研读。要从理论上讲清问题,需要寻根溯源

一查书,有重要发现:外国学者最初说的是“第一次产业”、“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在第一、第二、第三后面都有个“次”字。所以,这里的产业概念,不是简单的顺序概念,不是“第一”、“第二”、“第三”的顺序的区别,而是产业自身生产过程的区别。第一次产业的属性是直接取之于自然。第二次产业是在这个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工。农民生产棉花,是第一次产业。工人纺织棉花,是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一般是指非物质生产部门,比如服务行业并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在中国,已经把“次”字省略了,简称“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好像变成了顺序性的排序。

艾丰很快写就内参《关于“农业产业化”的提法》,报送中央有关领导。文章提出:

三次产业的概念,是在西方国家经济已经相当发达,“第三次产业”已经迅速发展的时候,以“倒推”的方式“追溯”出来的分类方法,即给在此之前已经出现的农业、工业以“第一次产业”和“第二次产业”的命名。这个时候,这些国家不仅已经工业化了,而且农业也早已经不再是自然经济状态的农业,而是“工业化”了的或“产业化”了的农业了。因此,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第一次产业”的那个农业,并不是任何状态下的农业。不是指奴隶社会条件下的农业,也不是指封建社会条件下的农业,即不是指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业,而是指这些国家当时已经产业化了的农业。

三次产业,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之后提出来的概念。中国虽然引进了这些概念,但经济发展状况并没有达到全面符合这个概念的水平。正像我们经常使用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但中国经济状况,还并不是成熟的市场经济,而是处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状态一样。不了解名词概念和实际状况之间的差异,许多问题会想不清楚。

不是任何状态下的农业都是我们说的“第一次产业”。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农业虽然是直接对大自然的第一次加工,但是它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产业”,因之这个“第一次”还不能合格地和“产业”联结起来。中国的农业实际状态,虽不能说还处在自然经济状态,但也还没有发展成为成熟的与大生产相连的现代产业,至多也就是一个过渡状态。中国农业还并没有产业化,因此提出要“产业化”不仅可以,而且必须。

我认为这样表述可能更符合实际。被称为“第一次产业”的中国农业,是正处在产业化进程中的农业。这里说的是互相联系而又区别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进行分类,那么,中国农业可以称为“第一次产业”;一个是针对中国农业发展现状和前途提出的经济工作的任务,那么,可以说,中国农业正面临着产业化的任务。两者不可混同。因而提出“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是完全适当的。分了类不等于产业化的任务就完成了,这一点应该是很清楚的。

内参送上去后,主管农业的副总理姜春云和主管体制改革的体改委主任李铁映,分别对艾丰递交的内参做了批示。姜春云的批示是:这篇文章写得很好,从理论到实践把“农业产业化”说明白了,说得很正确,说得很明确,建议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李铁映也做了类似的肯定。

这样,艾丰的文章于《经济日报》1997年3月24日的《理论周刊》公开刊出。

进入中央决策

人们随后在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开幕式上,听到江泽民在政治报告中,明确地说:“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

艾丰长舒一口气:“‘农业产业化’不仅仅是概念问题,它对中国农村的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它出现之前,农村的改革是单项的、分散的,包产到户、乡镇企业都是单项的改革,还没有把农业、农村作为一盘棋在市场经济下运作。只有农业产业化是整体改革,能把过去的改革整合起来。我总结,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三句话。第一句话: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怎么增加收入?第二句话:根本途径是把农民引入市场。但是,以传统的一家一户的方式进入市场海洋,不是淹死就是呛水。所以要有第三句话:‘农业产业化’是农民在市场海洋里顺利航行的大船。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实际就是这么简单,但是这个简单的东西不是人们一下子都能认识到的。”

农业龙头企业

扶持重点龙头企业

2001年全国农业产业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山东潍坊落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会上成了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各地的实践表明,哪里有成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哪里的结构调整就顺利,农产品就销路畅,价钱好,农民的收入也高一些。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找到了龙头企业,就等于找到了市场。

问题是,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在初级阶段,各地的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龙头企业的规模不大,带动农户的能力有限,实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入世在即,龙头企业将直接面对风急浪高的国内外市场,与航空母舰似的庞然大物同场竞技。我们的紧迫感、危机感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其用意就是要让更多的龙头企业尽快大起来、强起来。

2000年,国家八部门联合公布了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名单,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但是记者在采访中,经常听到企业疑惑地发问,这些重点龙头企业是按什么标准、通过什么方式认定的?同样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凭什么这个企业能入选,那家企业却被挡在门外?

时隔一年,国家九部门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公之于众。不少过去让人感到含混不清的问题明朗化了,但人们的关注程度未减反增。尚未入围的企业掂量着,自己是否具备条件,什么时候能够跻身“国家队”;已进入其列的企业也琢磨,按标准衡量,自己能否保住在“国家队”的地位?

企业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称谓?希望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只是理由之一。更要紧的是,重点龙头企业的称号表明实力、业绩,更代表着信誉。这也是国家政策的导向。好比那些从体校、从省队选拔进国家队的运动员,必定是有实力,肯苦练,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要想成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先得扎扎实实干出点名堂。

越来越多的人取得共识,从一定意义上说,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

2012年3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指出: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重点龙头企业标准

什么样的企业有资格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新颁布的《办法》说得挺清楚,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的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的规模、企业效益、负债与信用、企业带动能力、产品竞争力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给人印象深刻的有这样几条:

对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未加限定。无论是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还是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只要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即可。

企业经营的产品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要达到70%以上。这就把那些只是拿农业当招牌的企业排除在外。

对企业效益、负债与信用的要求: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强调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要求企业通过建立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相当数量的农户。这就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一般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区别了开来。

对中西部地区有所倾斜。无论是加工、流通企业的规模、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还是企业带动农户的数量,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东、中、西部地区,都设立了不同的标准。比如,加工、流通企业的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亿元以上,中部地区7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4000万元以上。

让市场化规则发挥更大作用

新出台的《办法》,比以前更加完善,市场化色彩也更鲜明。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定根说,这个《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变化是,从强调微观管理转向主要提供服务,并明确提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不走政府命名、官方授予的路子,而是把标准公布出来,让够资格的企业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由专家组根据基本条件进行遴选和认定。

已经入选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进有出,不搞终身制,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搞一次监测评价。动态监测合格的重点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监测不合格者,收回证书,取消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有人担心,无处不在的弄虚作假,会使申报、认定和监测的过程流于形式,可是您别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就有了公平、公正的前提。只要严格按程序运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弄虚作假者就难以遁形。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名单汇总第一批到第五批(2000年-2011年)

第一批(共151家)

第二批(共235家)

第三批(共210家)

第四批(共333家)

第五批(共362家)

第六批 (共1196家)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