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机

更新时间:2024-08-09 14:07

枢机,罗马天主教中仅次于教皇的职位。源自拉丁文cardo,有枢纽、重要的意思。

基本情况

因穿红衣、戴红帽,又被称为红衣主教。枢机由教皇亲自册封,协助教皇管理教会事务。当教皇出缺时,也只有他们有权选举下一任教皇。枢机被分成三级:枢机主教(cardinal bishop)、枢机司铎(cardinal priest)和枢机助祭(cardinal deacon)。

机能

教皇原先不是由枢机选出来,而是由罗马人民选出,但在中世纪时,这个权力被不断限制,最後只有枢机能选出教皇。

枢机体制是教会设立的一种职务,并非建基于神律,亦不是圣秩的一个等级。

自从1971年1月1日,保禄六世规定只有80岁以下的枢机才能选举教皇。原先保禄六世限制最多只有120名枢机可以选举,后来若望·保禄二世改变了这项规定。

虽然没有硬性规定教皇一定要从枢机中选出,理论上所有的罗马天主教男性都有资格被选为教皇,但是自1378年乌尔班六世的选举以后,教皇从枢机中选出已经变成一个常态。

位阶

根据天主教法典(Canon law)第350条,枢机团被分成三个等级:

主教级枢机(the episcopal order),即枢机主教

司铎级枢机(the presbyteral order),即枢机司铎

执事级枢机(the diaconal order),即枢机助祭 (枢机执事)

主教枢机原来只特别指罗马市郊七个教区的主教;1965年保禄六世裁定东方礼仪天主教会的宗主教被列入枢机团的,保留其教区为他们的称号,他们的位阶与罗马天主教的主教级枢机相同。主教级枢机一般不超过10人。

枢机司铎大多担任世界各大城市教区的总主教(或称为大主教(archbishop))或主教(bishop)。常被称为枢机主教

枢机助祭(枢机执事)是枢机中最低的位阶。1918年之前,俗人有可能当上枢机而不需要先当司铎(或称神父),而枢机助祭可以让俗人担任;1918年后,法典第351条规定枢机必须至少是司铎。未升为主教的,应先受主教祝礼。而在担任枢机助祭10年后,可被晋升为司铎枢机。注意所有的枢机司铎和几乎所有的枢机助祭事实上都是主教。

历史沿革

枢机的职务,源于罗马教区的司铎团(Presbyterate)。

自公元最初数世纪起,罗马教(天主教)区划分为多个区域,各有一间重点教堂或所谓“本堂”(即堂区教堂:Titular Church)。这些“本堂”按地域分为几个组别,而这些组别又各自与罗马五个大殿(Patriarchal Basilicas)保持联系。五个大殿是:拉特朗大殿(罗马主教座堂)、圣伯多禄大殿城外圣保禄大殿圣老楞佐大殿越台伯河的圣母大殿

所谓“枢机”,字源上来自拉丁文cardo一词,意即“枢纽”或“门铰”(英文为hinge)。教会视一个教区的主教座堂——主教驻守的地点——为教区的中心或“枢纽”。在教会历史上,那些驻在座堂的司铎,或固定地驻在某教堂或“本堂”,或原本为服务某教堂而领受司铎圣秩,但后来奉派为另一教堂服务的司铎,渐渐称为“枢机司铎”(Priest Cardinals 或Cardinal Priests)。在罗马,“枢机司铎”的职责包括代表罗马主教,即教皇,在“本堂”及罗马其中一个大殿奉献圣祭、分担教皇行政职务、出席教区会议和担当教皇的顾问。

由公元最初数世纪起,罗马亦设有多个执事区(Deaconries),由区域执事 (Regional Deacons)负责爱德服务和物质上的需要,以及协助罗马几间大殿的礼仪。他们渐渐称为“枢机执事”(Cardinal Deacons)。

由于身为罗马主教的教皇职务日渐繁重,故此教皇邀请那些邻近罗马的教区(称为“罗马城郊教区”):(Suburbicarian Sees或Suburban Sees)的主教来分担他的职务,包括出任顾问和代表教皇主持拉特朗大殿及其它大殿的隆重礼仪(尤其主日圣祭)。这些罗马城郊教区传统上有七个(在公元第七世纪仅有六个),地域及名称在历史曾有改变,但今日教会惯常列举的是Ostia, Palestrina, Porto-Santa Rufina, Albano, Velletri-Segni, Frascati, Sabina-Poggio Mirteto这七个教区,而它们的主教渐渐称为“枢机主教”(Cardinal Bishops)。

公元769年召开的罗马教省会议(Roman Synod)规定,罗马的主教——教皇——必须由天主教罗马教区的执事和“枢机司铎”当中选出来。

从1059年起,为进一步确保教会首牧的选举不受俗世势力的影响,教皇尼古拉二世(Nicholas II)规定,唯独“枢机主教”有权选举教皇,而其它等级的枢机和罗马教区的圣职班须接纳被选出的教皇人选。至于罗马君王,则只礼貌上获通知选举教皇的结果。

至公元1179年,教皇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规定,上述三个等级的枢机都有权选举教皇。

近代的枢机团组织,由1150年起开始定型。当时教皇尤金三世(Eugene III)任命了奥斯底亚(Ostia)的主教为枢机团团长(Dean),又另委任一位罗马教廷总务长(Camerlengo),其职责是在教皇出缺期间,处理教廷行政事务。

从12世纪起,罗马教省以外的一些神长,也被委任为枢机。

亦自公元12世纪起,枢机的职衔,亦授予其它总主教及主教,而至公元十五世纪,亦授予拉丁礼的宗主教。

自13-15世纪,枢机的数目通常不超过30名。

教皇西斯笃五世于公元1586年,参照旧约时代以色列所设的七十位长老,规定枢机的数目为70名。这数目一直至教皇若望二十三世(1958-62)才开始增加。

1965年,教皇保禄六世规定,东方礼教会宗主教(Oriental Patriarchs)亦可被任命为枢机,且应列入主教级。

教皇保禄六世于1973年规定,参与选举教皇大会的枢机人数不得超过120名。

按1929年签署的拉特朗条约(Article 21),枢机被视为梵蒂冈城邦的亲王,纵使他们不是居住于梵蒂冈城内,而是居住于罗马城内,也享有梵蒂冈国民的权利及特权。

总括而言,枢机的制度源于罗马教区的圣职班和教省会议(Synod)。在教会历史上,枢机的职责逐渐由礼仪及牧民层面,转移到行政层面。

基本条件

枢机候任者必须至少是司铎(意即:可以是司铎或主教),且有杰出的学识、德行和处事的才干(参照法典351条1项)。历史上出任枢机者包括平信徒、执事、司铎和主教。然而,1917年颁布的天主教法典规定,枢机候任者必须至少为司铎。教皇若望二十三世于1962年更规定,凡擢升为枢机者,如果是司铎,应祝圣为主教,但曾有若干位被任命为枢机的司铎获豁免晋牧。

枢机人选通常来自以下三种背景:

(一)牧守世界各地一些较重要的总教区 [例如作为省会或首都的总教区,如米兰、巴黎、纽约、华盛顿、马尼拉、首尔(汉城)、东京等] 的主教和在传教史上有重要地位的教区 [如Mainz (德国)] 的主教。

(二)修会会士,尤其是历史较悠久和较大的修会的会士,如本笃会方济各会道明会耶稣会等。

(三)在学术和教会事业上有杰出贡献的司铎或主教。

委任程序

传统上每隔几年,教皇在2月22日“建立圣伯多禄宗座节”或另一日期公布新任枢机的名单。

枢机的任命包括三个步骤。

首先,教皇在由他召开,并只由在任枢机出席的一个闭门“御前会议”亲自提名(nominate)及批准(approve)一些适当人选。其次,教皇发出通知书(biglietto)给个别侯任者,并按时把全体新枢机名单公布。最后,在教皇主持的御前会议中,新枢机们作信德宣誓、从教皇手中领受红色的方型帽(Biretta)及圆形小帽(Zucchetto),并获授以罗马的一个堂区的领衔主任司铎职或领衔执事职,以表达他分担教皇在罗马教区的牧职。

其后,他与教皇及其它枢机一同奉献圣祭(称为Mass of the Rings)时,亦获赠枢机戒指(Cardinal’s Ring),以标志他崇高的身分、牧职和与罗马教皇的密切共融。

此外,“枢机司铎”及“枢机执事”,须到他们获指派的罗马教区辖下教堂,出席就任领衔主任司铎或领衔执事的仪式(“枢机主教”则没有此仪式)。

枢机职责

枢机在其任命获公布后,立即享有法定的义务和权利。(参照法典351条2项)

多个世纪以来,枢机们曾享有治理和监督一些在罗马城郊教区和在罗马的堂区和执事辖区的权力。他们只是这些地区神形上的赞助人和顾问。(参照法典357条1项)传统上一些枢机也曾出任修会的赞助人(Cardinal Protectors),但这制度已于1964年取消。

在一般情况下枢机们的职责分为以下两个组别:

(一)少数的枢机驻在梵蒂冈,全职出任宗座部门 [部(Congregations)、委员会 (Commissions / Councils)、法院(Tribunals)等的主管或重要职分]。

(二)大多数的枢机全职牧守世界各地的总教区(或教区),同时兼任上述某些宗座部门的委员(例如已故胡振中枢机曾出任宗座万民福音部和礼仪圣事部的委员)。

特殊情况:

(一)出席教皇召开的“御前常会”(Ordinary Consistory)和“特别御前会”(Extraordinary Consistory)。前者由全体枢机,或至少在罗马居留的枢机参加,目的一般是为举行某些极为隆重的活动,但有时是为咨询某些重大事项。后者由全球各地的枢机出席,或是基于特别需要,或为处理重大事项。(参照1983年的天主教法典353条1-3项)

(二)以教皇亲身代表(Legate a latere)身分,出席隆重典礼或集会,或以教皇特使(Special Emissary / Envoy)身分,受教皇委托,执行某项牧灵职务。(参照法典358条)

(三)参加选举教皇的会议(Conclave)[未达八十岁的枢机,有参选权和被选权。按:被选为教皇者原则上可以是枢机团以外的男信徒]。

教皇默存于心中的枢机(Cardinals in pectore / in petto)

他们是在某些情况下,基于环境因素,名字由教皇保密,待适当时候才由教皇公布出来的枢机。

为何枢机也称为“红衣主教”?

枢机的身份不仅是一位教会神长领受的殊荣,而且也表示,身为枢机者在有必要时,为信仰作证,“流血”舍生亦在所不辞。故此传统上枢机的服饰(长衫、披肩、方型帽等)都是“鲜红”色的,因此枢机们也俗称“红衣主教”。其实称他们为“枢机”较合适。[参照枢机就任仪式“授予方型帽(Biretta)”的经文]

枢机有退休年龄吗?

枢机的职衔是终身的,然而,在履行职务上,他们有退休年龄。教皇保禄六世于1970年规定,年龄达八十岁的枢机无权出席选举新教皇的大会。此外,年龄达七十五岁者,不再担当宗座部门的主管,而年龄达八十岁者就不再出任宗座部门的委员。

历史进程

13世纪初,枢机团仅有7人;

1586年,西斯都五世将枢机团规模扩大人数为70人(6名主教枢机,50名司铎枢机,14名执事枢机)。

然而到了20世纪却仍然维持这个限制;

1958年,若望二十三世改变了此一限制。全世界共有183名枢机(2005年3月)。

枢机团

多个世纪以来,意大利半岛的枢机占全体枢机的一半以上。在保禄六世 (1962-78)及若望保禄二世(1978-2005)任内,枢机数目一直加增,并且比以往更具普世幅度,扩展至全球各地。至2006年2月7日,枢机人数达178名,其中110位年龄未逾八十。这178名枢机,来自65个国家,其中欧洲占92名,北美18名,拉丁美洲31名,非洲16名,亚洲17名,大洋洲4名。现时枢机团中有9位枢机来自耶稣会,7位来自方济会,6位来自慈幼会,另有15位其它会士;其余来自教区神职人员。

中国籍的枢机:

曾被委任为枢机的中国籍神长包括:

(一)青岛教区主教田耕莘 (+ 1967) 1946年被委任为枢机司铎

(二)南京教区总主教于斌 (+ 1978) 1969年被委任为枢机司铎

(三)上海教区主教龚品梅 (+ 2000) 1979年被委任为枢机司铎

但由教皇默存心中,直到1991年才公布

(四)香港教区主教胡振中 (+ 2002) 1988年被委任为枢机司铎

(五)高雄教区主教单国玺 1998年被委任为枢机司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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