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农场

更新时间:2023-03-15 00:51

汤原农场,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由黑龙江农垦总局宝泉岭农垦管理局管理。汤原农场地处汤原县境西南部。场部距汤原县城3公里。汤原农场,是1956年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8507部队及8509部队于汤原县建立的军垦农场,命名为“国营八五九农场”,隶属密山铁道兵农垦局。1958年,改名为“汤原农场”,划归合江农垦局领导。

1968年6月,改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十七团。1971年,将第十七团调到萝北县与绥滨县交界处的蒲鸭河地区重新开荒建点,原十七团所在农场移交给六十三团进驻。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仍称汤原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汤原农场地处松花江北岸,汤旺河与亮子河下游地带,河网密布,水源充足。场区土地面积1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2.5万亩,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主要农产品有小麦、大豆、玉米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1.93万吨。场办工业有制砖厂、粮油加工厂、制酒厂、水果罐头厂等。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6256人。1958年7月,曾荣获“斯大林文学”奖的著名女作家丁玲和丈夫陈明,下放到该农场参加劳动,达12年之久,先后在畜牧队喂鸡,担当“扫盲”教员。畜牧队曾被评为“扫盲”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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