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积累

更新时间:2023-08-21 18:47

生产性积累是指把国民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扩大再生产。它是积累的主要方面。我国现行生产性积累的主要渠道有: (1) 财政用于经济建设支出的部分,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支农资金支出、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支出,以及物资储备支出;(2) 企业自主支配的资金用于生产发展支出的部分;(3) 集体经济、合营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等用于扩大再生产支出的部分;(4) 银行贷款用于扩大生产的部分等等。

生产性积累能够直接增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能力,提高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调整生产力布局和各部门比例,也是进行非生产性积累的物质基础。因此,将积累基金的大部分用于生产性积累是必要的。但决不等于可以忽视非生产性积累,非生产性积累是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需的,也是促进生产发展的重要条件,应该得到必要的保证。在生产性积累中,要正确安排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投资比例关系,既不能用挤掉一些部门的办法片面发展另一些部门,也不能把投资平摊到各生产部门,要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把生产性积累基金有区别有重点地投到各个生产部门,以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当前,农业、能源和交通是中国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投资的分配要有利于尽快发展这些部门,把它们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使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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