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险

更新时间:2022-05-14 21:03

综合险又称“船舶综合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承保责任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船壳和船机潜在缺陷,船长、船员、引航人员或修船人员的疏忽而造成被保险船舶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但对部分损失须按每一航程扣除免赔额后赔偿。

对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与分摊、碰撞责任、救助费用、向第三者追偿的费用、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而合理支付的费用、以及船舶搁浅后检验船底的费用,也由保险人负责赔偿。除外责任主要有:被保险船舶开航时不适航造成的损失,船主、船长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战争导致的损失,船舶正常维修费用和本身磨损、锈蚀损失,清理航道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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