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类法

更新时间:2021-07-28 21:02

问题分类法就是按照文件内容反映的问题将全宗内档案分为各个类别

以档案内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事由)作为分类标准,将全宗内档案分为若干类别的方法。这种分类方法能较好地保持文件之间在内容方面的联系,使性质相同的文件比较集中,避免或减少同类问题文件分散的现象,并能比较突出地反映一个立档单位主要工作活动的面貌,便于按专题查找和利用档案。但采用问题分类法应该慎重,不应轻易打乱组织机构而先按问题分类。一般是在不可能或不适于按组织机构分类,或者每个机构内文件相当多而要再分属类时才采用问题分类法。

按照问题分类首先要参照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基本的工作任务,根据文件的实际状况设类,绝对不能根据一时的利用需要随意设类,也不允许设虚类。类目体系要力求简单明确,层次也不宜过多。类别概念与全宗、各类概念之间,必须遵循相应相称、分类标准同一性、子项互不相容的原则。类别概念的外延也不能与全宗名称的外延等同,比如在某粮食局全宗内,不能设置粮食类。同一级各类之间不能彼此交叉,如设人事类的同时,不能再设干部任免类。在一份或一组文件内容所属类别伸缩性较大,或文件涉及几个类目的情况下,应该按文件内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准确无误地归入相应问题的类别。为了解决全面性、综合性文件的归类,通常应设综合类,或称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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