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校

更新时间:2024-02-08 08:57

魏校,字子才,号庄渠,江苏昆山人,明朝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至太常寺卿,卒谥恭简。

生平经历

魏校的先祖本姓李,因居住于苏州葑门之庄渠,故号庄渠。

弘治十八年(1505),考中进士

正德元年(1506),授南京刑部云南司主事。历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刑部广东司郎中守备太监刘瑯借助刘瑾的权势,作威作福,台省官员望尘奔谒,唯独魏校不肯来往。刘瑯有时候自书判状法司,没有人敢于违抗,而魏校直行己意,无所徇私经历姚元的侄子因眼红姚元的家产,于是诬告他,并贿赂刘瑯,打算置他于死地。但魏校为姚元洗刷冤屈,刘瑯也不敢造次。魏校空闲时,与余祐夏尚朴王道讲授圣贤之学。

正德九年(1514),召为兵部职方司郎中,称病归乡。

正德十六年(1521),明世宗即位,起任广东提学副使,崇德行,略文词,毁淫祠,兴社学,禁火化,厚人伦

嘉靖五年(1526),大计外吏大学士贾咏吏部尚书廖幻以私人仇怨,欲罢免魏校、河南副使萧鸣凤陕西副使唐龙吏部考功郎中马理力争说:“三人督学政,名著天下,必欲去三人,请先去理。”于是两人作罢。丁忧服阕,补任江西兵备副使。历任河南督学副使、大理寺少卿国子监祭酒太常寺卿致仕。卒谥恭简。

学术主张

魏校传承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之说,择执尤精。魏校曾与余祐论性,说:“天地者,阴阳五行之本体也,故理无不具。人物之性,皆出于天地,然而人得其全,物得其偏。”又说:“古圣贤论性有二:其一,性与情对言,此是性之本义,直指此理而言。其一,性与习对言,但取生字为义,非性之所以得名,盖曰天所生为性,人所为曰习耳。先儒因‘性相近’一语,遂谓性兼气质而言,不知人性上下不可添一物,才著气质,便不得谓之性矣。荀子性恶,杨子(杨雄)论性善恶混韩子论性有三品,众言淆乱,必折之圣。若谓夫子‘性相近’一言,正论性之所以得名,则前后说皆不谬于圣人,而孟子性善,反为一偏之论矣。孟子见之分明,故言之直捷,但未言性为何物,故荀、杨、韩诸儒得以其说乱之。伊川(程颐)一言以断之,曰‘性,即理也’,则诸说皆不攻自破矣。”

轶事典故

魏校任广东提学副使时,以正学教育士子,起初一两年,校士以文,暨后专崇行检。士子未试文,而高下进退已有定列,临试止书一破而已。但魏校亲信一二学生,惟言是用。有位学生林某,竟然因为贿赂事败。魏校曾会十郡之士,讲于臬司之爱莲堂,有书一韵绝句云:“自疑自失自惊心,却笑斯人巧用心。惟有爱莲堂上月,分明照破此人心。”

个人著作

大学指归》、《六书精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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